关于公布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的通知
2019-05-05 17: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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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宁招委〔2019〕2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第一批次,总分由“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医疗卫生类422分;
政法类457分;
建筑类257分;
水利电力类286分;
财经商贸类405分;
教育类366分;
物流类463分;
文化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358分,艺术设计专业299分,音乐表演专业267分;
石油化工类255分;
旅游服务类旅游管理专业348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460分;
交通运输类418分;
加工制造类318分;
体育与健康类217分。
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方可填报第一批次试点院校试点专业志愿。
二、第二批次,总分由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总分组成。
第二批次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为60分。
以上所有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均含全国和地方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分。
单位:
转载于:宁夏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