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
02招聘岗位
办公室1人、作战训练科1人、防火监督科2人、综合指导科2人、后勤装备科1人。
03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有关工作,服从集中管理;
4.年龄满20周岁,不限男女,家庭住址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计算机、法律、文秘专业者优先;
7.身体和心理健康;
8.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市公布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替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截止
2.报名地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3.所需材料: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同时对招聘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资格审查年龄及其他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
(三)笔试(占总成绩30%)
(四)面试(占总成绩40%)
(五)政审
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考核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经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05录用管理及劳动关系
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予以淘汰,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单位不予交纳社会保险。
06工资及福利待遇
消防文员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166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0952—201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