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人员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开信
广大创业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创业补贴申报和办理的有关事项告知大家,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人员看到公开信后,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创业人员:
1.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农村转移就业人员;
3.对因疫情防控在家滞留的农民工;
4.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户);
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以工商注册或社会组织登记日期为准);
2.已进行正常税务登记报备。
三、补贴标准
1.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因疫情防控在家滞留的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其创办的创业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资金3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资金(两次申领的创业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2.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户)、就业困难人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其所创办的创业实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四、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
2.申报人(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请经营场所在西夏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将申报资料准备齐全报送至西夏区就创中心,原件现场审核完退还。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1号行政中心218办公室
电话:0951-2078655
附件请在西夏区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ycxixia.gov.cn/)
银川市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