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多措并举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宁夏大学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机遇,稳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坚持立德树人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师德工作领导与管理体制。出台《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考核办法》《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明确界定教师职业失范行为,划定师德红线。举办思政课教学能力大赛,积极推动黄大年式教育教学团队建设,注重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每年组织开展教师节主题庆祝活动,通过举行新进教师入职仪式、为资深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等,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坚持引育并举 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落实自治区引才政策,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近3年来共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余人。设立专项人才经费,提升高层次人才各项待遇。加快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出台《贺兰山学者实施细则》,稳步推进“贺兰山学者”岗位聘任工作。制定《教学科研岗位分类聘任指导意见》,构建“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分类管理、目标考核、按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岗位分类、分级聘任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发教学科研人员的活力与创造力。积极与自治区人社等部门协调,调整学校各层次专业人员的结构比例,努力创造条件,让具有教授、副教授资格,又符合相应岗位履职条件的教师,能够按已评职称岗位履职。加大人才培育力度,认真做好各类人才和师资的在职培养与培训工作,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目前全校教师有185名在读博士。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支持教师开展国际、国内访学活动,着力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先后已有600余名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和国内外培训。
坚持分类评价 抓好职称制度改革
出台《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人文社科、理工农科和音体美分类评价评审,客观、准确、公平地对不同学科人才进行业绩评价。针对取得特别突出业绩成果的高水平优秀人才,规定可不受评审时间、资历年限、基本条件等条框限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评”。突出师德评价,将师德规范相关要求写入基本申报条件,实施“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实行标志性成果导向,不唯论文数量,注重成果质量;不唯教学工作量,注重教学效果。加强与自治区人才政策的衔接,规定新进博士定职后可凭业绩成果直接申报副教授,并在特殊评审条件中为新进人员预留“绿色通道”。
坚持校企合作 抓好教师能力提升
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通过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双导师互聘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等项目。选派学校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赴企业担任“技术顾问”,从行业企业聘请优秀企业家、研发及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特聘教授”、名誉院长和硕士生导师等,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探索实行新进博士编制在学校、工作在企业,强化科学与技术的对接、学术与产业的对接、企业与学校的对接、学习与实践的对接。组织200余名学校中青年教师利用寒暑假时间,赴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双师双能”水平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