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4名公告
为有效提升沙坡头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4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参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02、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社区矫正工作事业;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六)具有沙坡头区户籍,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
(七)具有一年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验,能接受工作调配;
(八)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九)同等条件下,有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03、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认、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2年4月27日17:30在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卫就业公众号)公开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4月27日8:30至2022年5月8日18:30递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将《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一年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相关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需各类材料建立压缩包(以“岗位名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Xinao202203@163.com,咨询电话:0955-8897056。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协同第三方服务公司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材料。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3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结果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通知。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完成笔试确认,未按时间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和政治理论等相关知识,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通用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标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招聘职位的匹配度、应变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经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在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卫就业公众号)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47800元/年(包括五险),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04、体 检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考前自查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14日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疑似、确诊新冠肺炎患者,14日内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症状等情况。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中卫市鑫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