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卫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通知! 7月10日开始报名!
01实习对象及相关要求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为1年(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2019届在岗实习生需延期的,于2020年8月31日前,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后,由实习单位汇总后报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不再办理报名审核相关手续。
02报名流程
1.登陆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个人信息,如已注册,直接登陆即可。
2.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完善简历信息, 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须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修改大小)。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起,在此之前可以先登录网站完善简历信息。
3.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到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05号,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31日)
4.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于8月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遇节假日顺延。
03实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560元。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联系方式: 7063554、7061997
附件:中卫市本级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截止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