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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犯罪有了明确定罪量刑标准!“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4类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为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适用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
2019-09-0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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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中小学、中职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系列改革已完成 | 2019教育金秋发布会④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积极推进教师相关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3个职称系列的改革已经完成,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两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主要举措和成效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广大教师队伍职称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
2019-09-0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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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来听习近平总书记回信中对莘莘学子的殷切希望
2019-09-03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