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新闻专业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性质
本次人员招聘形式为原州区融媒体中心(用工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与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并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服务及管理。
三、招聘人数
全媒体新闻记者3名(男2名,女1名)。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职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热爱融媒体事业,敢于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自觉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3)熟悉新闻媒体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应聘岗位工作职责,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4)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招聘岗位所具备的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自觉维护集体和个人职业形象;
(5)经考察具有符合本职业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工作作风;
(6)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2)五官端正、装扮端庄、发型严整,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3)语言表达流畅、口齿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4、岗位条件
户籍不限,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有较好的新闻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新闻报道流程、方式方法,能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和视频后期制作,能适应下乡开展工作;有2年及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验或某项新闻行业相关技术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和重大违纪行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
4、在各类人事考试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的人员;
6、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者。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4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2、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报名地点:固原市原州区政府街41号(宁夏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三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17395596689
5、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6、须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下载);(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7、每人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根据报名人数组织笔试。笔试试时间另行公布。出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知识等与本次招聘岗位有关的内容。笔试阅卷完成后另行公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根据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进入面试分数线最后1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人数限制。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布。内容为综合素质(包含职业形象、素养及语言表达等)、专业能力等。具体应试规则、内容、要求等信息面试现场公布。
(3)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至低分排名,并向应聘者公布。与进入考察最后1名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不受比例人数限制,择考察成绩优异者聘用。
(四)体检与政审
确定为拟聘用的工作人员,由我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空缺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程序递补。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拟聘用
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我公司通过“中国广电固原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工作人员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视为本次招聘工作结束。
六、招聘须知
1、应聘人员不遵守本次招聘相关要求,或不服从宁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接受安检、不提供相关证明、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达到要求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发现后随时终止应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任何程序的、可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发现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招聘者被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5、应聘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6、应聘者须关注“中国广电固原公司”微信公众号,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及通知,应聘者不及时关注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七、劳动保障
1、聘用人员与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一金”(公积金),“五险”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本次录取的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派往用工单位上岗试用。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解除拟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由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将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正式派往用工单位。
本次招聘由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全权负责,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
特此公告
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