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同心县驻矿安监员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高风险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盯守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同心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驻矿安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热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作业规程;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适应驻矿监管岗位工作需要;
(五)具有适应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活动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采矿、地质、机电、通风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具备煤矿现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经验,了解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基础知识;
(八)具有煤矿工作经验优先选聘;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等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1名驻矿安监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考,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nxtxyjglj@163.com,资格审核完毕公示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17日18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
(1)同心县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学籍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夹,文件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4.资格审核
招聘审核方式为线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线上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同心县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
(4)岗位要求需具备的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线下审核地点为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利民街1号),审核时间待通知。
(二)考试
招聘考试以面试为主,根据应聘人员具体表现择优聘用。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列入同心县公开招聘限制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同心县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6200元,包含基础社会保险。
六、相关要求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同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13079549984。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