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公告

2024-03-28 11:49:38 boss 2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能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结合永宁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招考人员的主要取向,委托具有社会管理专业的高校或具有人力资源招聘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组织招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资历量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一)望远镇30人;

  (二)团结西路街道19人;

  (三)李俊镇玉泉营社区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按照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4.具有永宁县户籍或配偶、本人父母一方为永宁户籍的;具有银川市户籍且目前在永宁县内服务或在永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生、“学前教师、城乡社区、司法协理、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

  5.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相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3.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等情形,目前仍然在限报考期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5.永宁县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两委”和专职网格员)及社区“两委”成员辞职未满一届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县委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和北街新天地A座4-14号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要求:

  (1)考生应当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提供《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一份;具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生、“学前教师、城乡社区、司法协理、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工作经历的,正在服务期内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并附主要领导签字,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提供考核证书及离职协议;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配偶、本人父母为永宁县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以及双方结婚证或父母一方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等证明亲属关系的印证资料原件、复印件;

  (2)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所需报名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历量化

  由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得分。资历量化得分总计不超过10分,需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填写《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资历量化得分审核确认表》(附件2)并现场确认,同类证书以最高等级核算得分,以下所需报名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3分;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3分;退役军人加2分;

  3.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一年加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10分,含资质量化10分),占总成绩的60%,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社区治理工作理论、社会工作者工作理论、综合分析能力等,题目形式均为客观选择题,试卷满分为100分。

  (2)现场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领取地点: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和北街新天地A座4-14号四楼会议室)。

  (3)时间地点。笔试于2024年4月20日9:00统一进行,答题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4)成绩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号于2024年4月23日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笔试成绩+资历量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2)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对进入面试的所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委托他人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信息出现错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资格复审地点: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凡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其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均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公示成绩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4日。由招考领导小组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对考生笔试成绩(含资历量化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9日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资历量化得分)×60%+面试成绩×40%。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录用。

  公示成绩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由招考领导小组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保留至下次招考之前,未录用人员纳入社区专职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当社区专职工作者出现缺额时,由乡镇(街道)提出补充人员申请,县民政局根据当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考生按照1:2比例提出拟递补人选建议,经考察后提请县委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聘用。

  (六)考察和体检

  拟录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及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制度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联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不合格者淘汰。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上岗。公示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安排工作岗位,并与拟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者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本招考公告由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51-7863531

  中共永宁县委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报名表.doc

  附件2:永宁县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资历量化得分审核确认表.doc

  http://www.nxyn.gov.cn/jryn/tzgg/202403/t20240325_4494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