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2023〕24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09名乡村医生,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以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
(2)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含我区招募派遣到外省的)、“大学生村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且在2023年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等)、中西医结合类专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9:00—3月22日(星期五)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2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二)报名程序
1.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专项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一览表,掌握招聘范围和条件。
2.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3.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
4.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资格初审。由五市卫生健康委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应当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地点:考点设在银川市,具体以准考证明确为准
(二)笔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题内容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基层卫生政策、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3月28日14:00至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
(http://wsjkw.nx.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由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同级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填写《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考生和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笔试成绩通过的人员面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面试前5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形式、面试方式、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初。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考核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市(或委托县区)卫生健康委(局)组织抽调编制、财政、教育、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
(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上一级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结果公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达正式聘用通知。由所在地卫健局报当地人社、编办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遣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包含试用期1年,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wsjkw.nx.gov.cn)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951-5023756、5010923
接受政策咨询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