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专武干部专职专用要求,按照盐池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38)期会议要求,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3名专职武装干事,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招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招聘人员必须热爱人民武装工作,具有较强的国防观念和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招聘人员为男性,有部队服役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4.招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或精神类疾病;
5.招聘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2以后出生),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和基本队列指挥;
6.宁夏盐池县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盐池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3名(非在编),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2023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专职武装干事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负责,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由县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项核对。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考试,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18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并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本人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签本人姓名及时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2023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岗位报考登记表》(附件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及证件(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审核
(一)本次报名采取承诺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由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资格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面试
(一)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面试工作由就业中心组织实施。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提前5天通过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发布面试通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原则上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面试满分100分。
八、资历量化
1.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的加1分,二等功的加2分,工作突出或参加比武竞赛荣获县(团)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荣获市(师)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荣获军(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
2.在部队服役期间满2年的加1分,满5年的加2分,满8年的加3分;
3.在部队服役期间任班长(或副班长)的加1分,任代理排长(或同级别职务)的加3分;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加分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计入总成绩。
《资历量化登记表》见附件5。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加分项。
(二)根据总成绩,由就业中心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就业中心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十、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就业中心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存在本通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二、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就业中心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取消应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从具有递补资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进行。
(二)聘用。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委托盐池县瀑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根据盐池县人武部需求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盐池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盐党办综〔2017〕51号)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盐池人武部需求情况提出用人计划进行续聘;自派遣文件下发之日起,在1个月内因试用期离职或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聘用空缺的,依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相关规定依次补聘。
十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通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组织实施考试的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假借公开招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就业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53-6015910。
附件1:《2023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3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岗位报考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武装干事资格审核表》 附件5:《资历量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