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红寺堡区社区建设工作,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夯实基层服务基础,经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34名。其中,党务工作者8名,其他社区工作者26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红寺堡区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含〉以后出生);在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担任社区网格员或片组长1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党务工作者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5.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服务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至6月29日(星期四),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方式完成报名,党务工作者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在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担任社区网格员或片组长1年以上者需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应聘者需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红源人资”或关注“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点击“红源人资”查阅此次招聘公告在线报名。报名所上传资料照片必须为原件。
(2)线下报名:
应聘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并打印的近期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近期电子免冠红底照片,在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到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65号(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二楼)。
3.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线下审核结果报名现场告知考生,线上审核结果于报名材料提交后1到3个工作日内通过进入“红源人资”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报名”,查看报名结果。
(二)笔试
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后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开考人数。笔试时间为7月8日,在红寺堡区第一中学举行(红寺堡区人民街与燕然路交叉路口东120米)。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联审
笔试结束后,由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宁组通〔2019〕70号)对拟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联审不合格的,分党务工作者和其他岗位社区工作者两类,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联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分党务工作者和其他岗位社区工作者两类,面试采取结构化考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业务专业技术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人员到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分党务工作者和其他岗位社区工作者两类,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对经笔试、联审、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民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安排岗位。
(九)关于岗位递补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红寺堡社区工作者离职出现岗位空缺的,分党务工作者和其他岗位社区工作者两类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经过联审、体检等有关程序确认合格的,由新民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协议。
五、待遇保障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红寺堡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民发〔2021〕73号)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实际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参加招聘考试等,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红寺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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