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公告

2023-04-25 10:55:35 boss 61

根据《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1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3.年满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之后出生),因工作特殊性的要求,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4.大专及以上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等;身高在168cm以上,体形端正;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7.符合《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0.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1.已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上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体测、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考者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到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如出现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情况,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最终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单位,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4.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正反面);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23年4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退伍证;
(6)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所有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4分25秒以内),4*10往返跑(13秒1以内),纵跳摸高(2.65米以上)。1000米测评次数为1次,4*10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2.笔试。笔试工作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禁毒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阅卷结束后,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如遇岗位1、岗位2缺额情况,根据聘用结果相互调剂。
7.按照1:3比例建立招聘人才库,遇有聘用期间辞职人员,将按照本次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再次并列时,以体能测试1000米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名单公布后,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派遣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派遣试用通知,拟派遣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计算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被派遣人员的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被派遣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退回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派遣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派遣资格。
五、待遇
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劳务派遣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至同心县公安局工作。根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参照公安机关辅警每人每年5.35万元工作标准,保障禁毒专干工资待遇。
六、咨询电话
县禁毒办:1399533515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未尽事宜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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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心县公开招聘禁毒专干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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