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开招录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打造灵武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推动形成灵武市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为拳头和骨干,各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为辅助,驻灵部队、民兵预备役为后备,其他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森林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经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灵武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队员、补录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岗位设置
(一)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队员
1.战斗员:15人;
2.驾驶员:4人;
3.文员:1人。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
1.战斗员:7人;
2.驾驶员:3人。
二、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动态匹配原则。
三、招录条件
1.招录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宁夏户籍,热爱应急救援事业,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招录人员基本要求
(1)战斗员要求: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及以上,年龄在18-26周岁(1996年12月1日-2004年12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或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即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驾驶员要求: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宁夏户籍,身高1.65米及以上,持准驾A1、A2、B2有效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年龄在18-26周岁(1996年12月1日-2004年12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或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即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员要求: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宁夏户籍,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12月1日-2004年12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或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优先招聘)。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应急救援、消防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体育运动特长生优先聘用;
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受过违法行政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为:灵武市东苑小区北门东侧,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951-4029009。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951-4679486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
3.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退伍证等)、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战斗员、驾驶员、文员(男):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中长跑(必考科目)、立定跳远和原地跳高(任选项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项一项)、1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任选项一项),四项达到合格标准者,方可参加面试。
文员(女):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自负。另,截止考核前7天内有区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风险管控人员,“我的宁夏”健康融合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原则上不得参加考核,出示行程码(宁夏区内)、佩戴口罩参加。
2. 面试
面试人数拟按照体能测试合格后笔试成绩排名结合招录人数1:2确定(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按照实有人数排名确定。面试主要采取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
3.总成绩
根据体能和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4.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结合各岗位招录人数确定纳入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对名单中其本人及主要亲属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违法处罚记录等。
5.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择优确定体检名单,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成绩且政审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期限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执行全封闭管理,无轮休,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消防员、驾驶员和文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合同解除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员、驾驶员和文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违纪违法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管理使用
1.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队员和政府专职队员管理坚持“两严两准”标准不动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日常管理实行量化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参照消防员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违法,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分和辞退。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月轮休6-8天。遇参加重大应急救援、重大任务未正常轮休的可视情予以补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丧假、护理假、事假、病假。
3.专职消防员和文员服务期间, 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