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研究生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等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研究生3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研究生采取面试办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于2022年9月9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农垦集团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8:30至9月23日18:00。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填写《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nxnkzxc888@126.com。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当日审核完毕,并予以答复。 (2)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电话告知。资格复审严格按照《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③往届生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学信网自行认证); ④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后填写《宁夏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农垦集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人数在1:15及以下直接全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人数在1:15以上,则加试笔试,1:15人员进入面试,试题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制,具体加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分数只决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计入考试成绩中。加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将通过“宁夏农垦集团”网站公示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试题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1)体检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综合应聘者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3)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4)妊娠期应聘者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考察。(1)考察工作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定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农垦集团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全程监督。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流通。所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面试区域须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面试前14天开始,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三)面试当天,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面试。其中:区内考生完成1次核酸检测;区外低风险地区入宁考生,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但“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面试前完成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须在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摘除口罩外,在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并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五)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接受面试工作人员对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 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核验;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面试。 1.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受疫情影响被封闭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未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有病例报告县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地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但“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从入宁当天开始执行“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措施,考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所在县区,经体温检测正常的,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离场。所有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 (八)考生面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持续关注自治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宁夏农垦集团”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须知,将在网站及时发布。 八、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及社会人员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 2.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0951-3800991 举报电话:0951-3800815 电子邮箱:nxnkzxc888@126.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