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为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切实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5名。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总体按照户籍所在地分配至相应区县大队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调剂。 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范围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6.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和持有A1、A2或B2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1508093718@qq.com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对象,继续进行招录流程,咨询电话:0952-2015234、1829542031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招聘流程 初审完成后,依次开展现场材料审核(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身体初检(查验有无纹身、皮肤病、扁平足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现场材料审核、身体初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上述项目合格后按照笔试30%,体能测试30%,面试40%进行成绩核算,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按通知要求报到,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退出的,按照成绩顺次递补。 入职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开展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岗前集中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591元,集中培训不满一个月,因个人原因退出的不予发放工资。 日常管理 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工作日期间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法定年休假。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 福利待遇 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为基本工资:2591元,分配至各队站后,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2591元)、工龄工资(每干满1年增加100元)、执勤补贴(50元/天)、现场救援补贴(按出动任务等级计算)和月度绩效(上限为1000元)组成;五险一金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内扣除,遇重大安保任务时,按照标准发放安保补助;每年享受一次体检,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学习车辆驾驶;在职期间可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笔试、面试等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赞助费等费用。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面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石嘴山市招录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