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参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就银川市中医医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计划
医院拟招聘4人。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银川市中医医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银川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确认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网络填写报名表及投递简历方式报名。
1.网络接收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4日8:00至2022年3月17日18:00。
2.报名考生需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银川市中医医院招聘信息采集表》。
3.接收简历邮箱:ycws_zyyrsk@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4.报名简历所需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电子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银川市中医医院招聘信息采集表》和《个人简历》,按报名要求同时填写提交和投递则视为有效报名,缺一不可。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咨询电话:0951—5045191 陈老师
6.报名咨询时间
工作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审核的方式,由银川市中医医院负责。
资格初审对应聘者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应聘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者。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银川市中医医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但复审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银川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2.面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对于因电话不畅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
体检由银川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同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现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招聘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前须申领宁夏“健康码”“健康码”连续打卡14天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三)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主动申报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则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前,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须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资格或面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