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彭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法警执勤岗位2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4、司法警官类学院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退伍军人,往届生限2019年及以后毕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2月16日至2004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7、具备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本人或配偶、父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2月28日 3、报名地点:彭阳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对象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需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对象自行承担。 新聘用人员月薪不低于2250元(含五险),其他待遇与同类岗位现有聘用人员相同。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彭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4-7220808 监督电话:0954-722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