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一、招聘需求
舞蹈专业
1、有良好的素质、涵养和艺术道德,热爱艺术事业,能吃苦耐劳。
2、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良好的舞蹈表演专业基础。
3、舞蹈演员根据有相应体重标准,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
(纹身者不予录取)
4、舞蹈女演员:年龄16-23周岁,1.65M以上;舞蹈男演员:年龄16-25周岁,1.75M以上;
二、薪资待遇
1、凡通过招考录用的舞蹈演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中专学历月工资2000元+排练补贴+演出补贴+全勤补贴。(根据工作量及工作能力上下浮动)大专及以上学历月工资2200元+排练补贴+演出补贴+全勤补贴(根据工作量及工作能力上下浮动)。
2、试用期满根据个人基本情况和专家考试成绩定级,并与剧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工资=基本工资(按级别分等次)+五险一金+排练补贴(根据工作量及工作能力上下浮动)+演出补贴。(月平均收入4500元-6500元不等)
3、正式演员年终发放烤火费、民族团结奖,并按全年所承担的演出量及德、能、勤、绩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及奖励工资等。
三、生活保障
1、外地演员免费提供住宿。
2、在剧院食堂就餐,给予每月300元的餐补。
3、舞蹈演员提供舞蹈训练服装及相关舞蹈训练用品。
四、招聘方式
个人简历(需含和体重),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发送至单位邮箱,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剧院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取得联系,并安排专业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1、舞蹈基本功训练(考试内容由监考老师随机安排、教授)
2、技术技巧(根据个人能力展示)
3、舞蹈作品或表演性舞蹈组合(时长3分钟左右)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073726
石老师:13909501297
刘老师:15121910077
电子邮箱:nxgwjy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