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笔试!石嘴山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石嘴山市公证处为石嘴山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职业道德、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司法拘留处罚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人员应将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szsgzc2609@163.com,进行资格预审(电子材料要求清晰,能够识别)。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1份;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2份;
④一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
⑤《石嘴山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邮箱接收到电子版材料之时确定网上报名成功)。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952-2012609
(三)资格预审期间,报名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扫描电子版或以照片形式发至邮箱。
四、审查资格面试
(一)因受疫情影响,电话通知预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疫情情况而定)。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择优录用3名公证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公证处承担。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对进入考察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用工形式
拟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石嘴山市公证处签订。
六、工作内容
工作职责:依法办理公证业务及公证处相关事务。
七、薪资待遇
1、转正入职后享受基本工资+公证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每年定期体检,享有法定假日。
附件:《石嘴山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