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禁毒办公开招聘禁毒专干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宁县禁毒办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2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2021年5月20日前取得);
6.宁夏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常住户籍(2021年5月20日前取得);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禁毒专干、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8日。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955-5033927。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
(三)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地点:中宁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中宁县滨河路4号),报名时需携带《中宁县禁毒专干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四)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中宁县禁毒专干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znxgajzgs@163.com,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在邮箱内回复“审核通过”。应聘者需及时查看电子邮件,未收到审核信息的可致电咨询。
(五)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报名后符合条件的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平安中宁”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体能测评共设两项: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 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数学运算、逻辑判断、言语理解和公文写作能力,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础知识储备量,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在“平安中宁”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应聘者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5人(含5人)以下的,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6人以上的(含6人),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1.由中宁县禁毒办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统一收取拟参加体检人员以下相关材料:
(1) 中宁县禁毒专干政审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3.凡在资格复审和政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聘用
体检合格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宁县禁毒办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平安中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名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者自报名之日起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
1. 《中宁县禁毒办2021年公开招聘禁毒专干职位一览表》
2. 《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 《中宁县禁毒专干报名登记表》
4. 《中宁县禁毒专干政审表》
中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